| 安心的信托分离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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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客户更加安心地进行投资,INV@ST FX24把客户的有效保证金以上的金额移交给信托契约银行(三井住友银行)的信托账户,同本公司的资产进行分离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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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一本公司或信托契约银行破产,客户的预托保证金(包括外汇差额损益金、评价损益金、利息、未支付手续费),原则上返还给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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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是属于信托分离保管,客户不需要同本公司或信托契约银行签订信托契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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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的预托保证金作为信托资产,向信托管理人(与本公司无利害关系的律师)报告,万一本公司破产,由信托管理人直接返还给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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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托契约银行进行分离保管的预托保证金信托法上,与信托契约银行的资产严密被区分,禁止对预托保证金的强制执行或与信托契约银行地债务进行对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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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分离保管的对象是,包括外汇差额损益金、评价损益金、利息的有效保证金。 有効証拠金=証拠金預託額+評価損益(损失的情况为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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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公司的受益者代理人选任与弊公司无利害关系的律师当第三者。
每日与信托方的资金授受会向律师报告,确立了一套客户所委托的资金绝对得以确保的放心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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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收盘时(通常期间为上午7点,美国夏令时期间为上午6点)本公司确认到的客户的有效保证金,将于次々银行营业日汇入信托银行进行分离保管。
另外,客户汇款至本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后,客户的资金未汇入信托契约银行之前也在专用账户进行分别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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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信托分离保管中保全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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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收盘时(通常期间为上午7点,美国夏令时期间为上午6点)本公司确认到的客户的有效保证金,将于次々银行营业日汇入信托银行进行分离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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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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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8日 上午7点(12月17日收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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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証拠金預託額 |
1,000,000日元 |
| 評価損益 |
+200,000日元 |
| 有効証拠金額 |
1,200,000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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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9日上午,信托分离保管上述有效保证金1,200,000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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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8日交易时间内汇款50万日元(或结算盈利金),由于汇价波动评价损益变为负数时 |
| ◎12月19日 上午7点(12月18日收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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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証拠金預託額 |
1,500,000日元 |
| 評価損益 |
-350,000日元 |
| 有効証拠金額 |
1,150,000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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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0日上午,信托分离保管上述有效保证金1,150,000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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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上述例,本公司将于金融机关次营业日,连同评价损益金一起进行信托分离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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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托分离保管的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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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信托分离保管并不是保证您的交易本金。在外汇行情波动剧烈时,有可能发生超过交易本金的损失。 |
| 2. |
万一本公司破产,原则上结掉客户的全部仓位。但是由于不能保证结算后的保证金剩余金额,与信托保全金额完全一致,因此有可能无法返还全部的有效保证金。 |
| 3. |
万一本公司发生意外时,由信托管理人返还客户的保证金。由于返还时需要确认本人身份,因此有可能把客户的个人情报提供给信托管理人以及信托契约银行三井住友银行。 |
| 4. |
信托契约银行三井住友银行,并不是保证返还客户的资产。因此,对FX24的运营以及信托管理人的运营·管理不负一切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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